(上接C1版)
④市场地位及技术实力比较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市场地位与技术实力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注1:资料来源为各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等;
注2:市占率指标系以各公司模具收入除以我国汽车模具行业市场规模计算(根据2019年我国模具产值2,900亿元的约1/3左右系汽车模具测算)。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虽然同处于汽车模具行业,但模具类型有所差异。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公司与上述公司均处于所属汽车模具细分领域的领先或知名企业。由于汽车模具市场规模广阔,但行业内从事模具生产的企业数量众多,且普遍规模较小,汽车模具企业较为分散,公司与上述公司在汽车模具行业的市占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从技术研发能力指标来看,与上述公司相比,公司研发费用绝对值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更高,技术人员占员工人数的比例也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拥有128项专利,其中包括63项发明专利和65项实用新型专利,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专利数量处于较高水平,显示出了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公司作为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超达牌汽车内饰件热压成型冲切模具”被评为“江苏名牌产品”,“剪切式主地毯冲切模具”获2014-2016年度模具行业“精模奖”,“剪切式汽车轮罩护板冲切模”、“搪塑仪表板发泡模”获2016-2018年度模具行业“精模奖”。公司先后获得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15年度工装模具供应商优秀管理奖”、“2017年度SGM工装模具供应商”、“关键零件一级检具供应商”等奖项。
⑤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产品主要为模具,2018年-2020年发行人模具产品单价与可比公司模具产品单价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套
注:天汽模、合力科技、威唐工业模具销售单价系根据其2018-2020年年报中模具销售收入除以模具产品销售量计算;海泰科和宁波方正模具销售单价来自其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由于模具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其销售单价主要由相关产品的尺寸、重量等因素综合决定。发行人2018-2020年销售模具产品的单价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模具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生产的模具产品在技术工艺、应用领域、构成材料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威唐工业生产的模具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白车身及车门系统等外部结构件,其尺寸和重量较大,因此销售均价处于较高水平;而海泰科和宁波方正的模具产品虽然也包括汽车内外饰模具,但其主要生产塑料零部件(主要起支撑作用),而公司主要生产非金属复合材料成型的各类软内外饰件(主要起填充或覆盖作用)。同行业公司的模具产品在构成、材料及用途方面均有所不同,通常产品之间不存在可替代性,因此定价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生产的模具产品单价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单价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⑥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注:由于宁波方正存在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情况,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的下降及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提升。为提高数据可比性,特列示剔除宁波方正后的同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水平基本一致,2019年-2020年度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宁波方正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宁波方正存在通过佛吉亚、萨玛等境外客户指定的合作银行进行反向保理业务,在信用期到期前提前收回项目回款,并支付相应利息。2018年-2020年末,宁波方正通过境外客户指定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反向保理业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5%、19.70%及9.38%(2021年6月末数据未披露)。由于该等反向保理业务不附追索权,因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高。而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充足,未实际开展上述反向保理业务。因而在剔除宁波方正后,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体现出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能力较强,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⑦存货周转率比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2018年至2021年1-6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整体相当,2020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其中,威唐工业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系其外销收入占比较高(2020年外销收入占比为75.16%),发出商品规模较小,导致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的竞争优劣势
①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I“模、检、工”一体化的服务能力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除生产汽车模具以外,还具备提供配套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及服务的能力。客户为保证同一零部件产品对应的模具、检具、工装设备实现有效协调的连续作业,避免因调试磨合不同供应商产品差异而影响正常项目进度,倾向于采购同一家供应商提供的模具及配套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公司以模具业务为基础,不断延伸开发汽车检具、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模、检、工”的一体化配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一体化、多样化的产品需求。随着汽车检具和自动化工装设备等产品线的丰富完善,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与客户合作的关系,提升用户粘性。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毛利率和净利润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凸显出公司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以及大客户粘性。
II 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内外饰模具及配套产品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整车厂商或汽车零部件企业对供应商的工艺标准、产品品质、交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要求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纳入其供应商体系。公司在汽车软饰件与发泡件模具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均处于行业第一方阵地位,并实现了模具产品的规模化出口。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客户基本覆盖各大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企业在我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一级供应商以及大多数知名的本土汽车内外饰一级供应商;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主要为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供应商在欧洲、北美、亚洲地区投资设立的工厂提供汽车内外饰模具及配套产品。
公司是佩尔哲(HP Pelzer)、欧拓(Autoneum)、佛吉亚(Faurecia)、安道拓(Adient)、李尔(Lear)、延锋安道拓、长城汽车等客户汽车内外饰模具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在巩固既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长春富维安道拓、南非KAP、上汽通用、吉利汽车、天津芮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等新客户。根据《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公布的2020年度全球前百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排名情况,公司已与其中从事汽车内外饰件业务的26家企业中的19家达成了合作协议,产品广泛应用于奥迪、奔驰、宝马、大众、丰田、福特、捷豹、路虎、玛莎拉蒂、吉利、长城等国内外一线品牌车型的开发及生产。
III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汽车内外饰模具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拥有原始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且具备较强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能力。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共拥有128项专利,其中包括63项发明专利和65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数量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显示出了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3,459.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6%,亦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3.80%的平均水平。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公司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推动产品线的丰富,为公司持续的业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②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I 产能不足
凭借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先进的技术工艺,公司已经掌握汽车内外饰件中的软饰件及发泡件模具产品生产的关键技术,主要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未来汽车新车型的推出以及原有车型改款的周期缩短,汽车内饰件模具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在超达欧洲设立后,公司对欧洲地区客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部分欧洲客户已逐步将原有本地采购订单转向公司。因此,如未来核心客户或新开发客户的订单需求日益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将不能满足,对公司进一步发展形成约束。
II 融资渠道单一,发展资金不足
为了满足下游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对先进装备的投入,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引进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这些都依赖于大量资金的支持。而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目前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T-3日),且不超过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12月8日)。考虑发行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行人本次的发行定价具有合理性。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28.12元/股、发行新股1,820.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1,178.4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40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4,771.90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第三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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