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36.2533万股,限售期为6个月。
●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12月18日非交易日,故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2.7296万股,并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610.9184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514.578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251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096.33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489%。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73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所持限售股数量为136.253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1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36.2533万股,将于2021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配售对象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金冠电气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金冠电气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冠电气对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冠电气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36.2533万股,限售期为6个月。
(二)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
(三)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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