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1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投资框架协议》中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受前置审批、市场变化、行业周期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产生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投资框架协议》筹划建设的项目尚需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投资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一)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9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公司基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在项目用地、区位、政策、能耗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拟在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建设2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经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二)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
2、投资主体:公司或公司指定主体
3、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开发区内
4、建设内容:建设年产磷酸铁锂20万吨、磷酸铁20万吨、硫酸30万吨生产线,及厂房、仓库、研发中心、员工倒班宿舍等配套设施。
5、用地规模:计划用地800亩(以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面积为准),选址位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三家村片区地块。
6、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6月至2025年12月。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10万吨磷酸铁、30万吨硫酸生产线,2023年12月建成投产。二期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10万吨磷酸铁生产线,2025年12月建成投产。
(三) 项目用地
1、用地交易形式
项目所需用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挂牌出让方式交易土地使用权。乙方土地挂牌、摘牌等相关事项,按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定程序办理。
2、用地管理
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未按约定投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予以处置。
3、土地用途变更
项目用地800亩为工业用地。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确需调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过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变更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讯及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生产用电享受“水电消纳”等优惠政策,并支持乙方参与全省电力电价市场交易。
(4)甲方同意乙方项目享受入园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同时为乙方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各类优惠政策。
(5)甲方同意土地由乙方负责场地平整,甲方按照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所取得的本项目土地的对价总额为标准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诺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
(2)乙方项目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出租。乙方企业项目资产、股权结构发生转让或变动,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得到本协议将继续履行的书面保证。
(3)乙方项目须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批等法定前置条件才能开工建设,安全评价等法定手续办完后才能投产。
(4)乙方自土地摘牌且满足开工条件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开工,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五)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土地摘牌且满足开工条件后三个月未开工建设,或动工后累计停工(因政策或法规要求除外)达三个月造成土地闲置,甲方报请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未达到协议约定内容(含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及使用条件、未达到投资强度等),乙方不再享受约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六)正式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终止
1、本协议是双方今后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的前本,在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所有条款以正式协议或其补充协议为准;如最终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协议,则以届时双方签署的终止协议为准。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由于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尚未确定,后续双方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约定,届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根据对外投资权限提交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二)《投资框架协议》中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受前置审批、市场变化、行业周期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产生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投资框架协议》筹划建设的项目尚需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投资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11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经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 会议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15: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同时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议案1和议案2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对象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2月8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袁兴平 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5250639 邮箱:sdlomon@sdlomon.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
3、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川发投票”。
2、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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