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1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神箭汽车传动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同时,部分全资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额度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嘉兴”)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江苏双环和双环嘉兴共同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江苏双环和双环嘉兴共同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4、注册资本:陆亿柒仟柒佰玖拾伍万陆仟零玖拾元
5、成立日期:2005年08月25日
6、营业期限:2005年08月25日至长期
7、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机电产业功能区盛园路1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853,093.09万元,净资产为357,045.1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66,419.51万元,净利润为5,123.0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资产总额为935,445.40万元,净资产为476,278.01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406,573.07万元,净利润为22,654.23万元。(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2、保证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6、最高额保证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
2、保证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6、最高额保证
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32,578.95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02,578.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1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15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吴长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上表“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2、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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