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郑金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博汇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郑金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46,6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2%;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披露了《博汇科技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郑金福先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7,912股,减持比例为1.00%;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郑金福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郑金福先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5,191股,减持比例为2.02%,郑金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郑金福先生因误操作导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超出减持计划2,191股,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2021-044)。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监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获悉公司股东、董事郑金福先生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博汇科技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根据减持计划公告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郑金福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68,000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78,680股,即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146,68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2%;上述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郑金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6,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1年6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郑金福先生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191股。
2021年12月9日,郑金福先生在进行集中竞价交易时因误操作,导致在达到减持计划股数后多减持了2,191股,该部分股票的成交均价为32.71元/股。上述超出减持计划数量的行为构成了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股东郑金福先生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先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股东郑金福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以后一定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与公司证券部的沟通,信守承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操作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组织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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