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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 2021-09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康田洺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参加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并成功竞得位于重庆市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37-1-1/06、L37-1-2/06地块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地块的相关情况

  1、宗地编号: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L37-1-1/06、L37-1-2/06地块

  2、地块位置:高新区西永组团L分区

  3、宗地面积:74,595平方米

  4、宗地计容总建筑面积:111,892.5平方米

  5、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6、成交价格:人民币98,242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高新区西永板块,是重庆高新区、西部科学城的核心区核心板块,公司在大学城板块已落地两个项目,对当地市场环境较为熟悉,有利于扩大公司品牌在该区域的影响,发挥深耕重庆西区的优势。

  本次竞拍成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获取本项目,将开拓公司在重庆西区的布局。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整体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预计项目收益率将不低于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经过多年房地产开发运营实践和积累,公司已成长为有影响力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运营商,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具备正常履约的能力,不存在合同履行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项目后续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及信息披露,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竞买是公司在当前市场状况下,结合实际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决策,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及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等因素,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95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普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7,202,3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77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4,165,2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3,03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000,0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883%。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704,607,17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30%;反对2,595,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7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04,87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0968%;反对2,595,2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1.9032%;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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