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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87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2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89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6.6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6,523.00万元。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63.39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17.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总额29.05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9.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共计3,546.61万元,具体如下:

  1、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3,517.5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9.0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926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546.6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46.61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46.61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3,546.61万元人民币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546.61万元人民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中大力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中大力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90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1、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91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证书

  (一)证书号:第14763570号

  1、发明名称:一种输出轴铣键槽夹具

  2、发明人:高东益、崔庆峰、张水科、杨德远、陈禹

  3、专利号:ZL 202121169628.6

  4、专利类型:实用新型专利

  5、专利申请日:2021年05月27日

  6、专利权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7、授权公告日:2021年11月19日

  8、专利期限: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证书号:第7018684号

  1、发明名称:驱动轮

  2、发明人:毛成凯、罗锋杰、杨通、吴鑫柯

  3、专利号:ZL 202130322006.1

  4、专利类型:外观设计专利

  5、专利申请日:2021年05月27日

  6、专利权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7、授权公告日:2021年12月10日

  8、专利期限:专利权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确立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品牌及注册商标的保护,防止商标侵权事件的发生;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1-088

  转债代码:127048         转债简称:中大转债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2月7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罗跃冲先生召集和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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