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2、 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阮澍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04,164,5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0.280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46,995,039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995,1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3,999,939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87,592,0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4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572,4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1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6,572,4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176%。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计算表决比例时,均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四位,并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2,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64,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72,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26,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1%;反对8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6%;弃权54,4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3,9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4%;反对8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69%;弃权54,48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87%。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洪波、戴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27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彬、吴爱珍
联系电话:0713-6211112、17371575571
电子邮箱:gjyystock@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3、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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