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或“标的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石基金”),本次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预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0%至25%之间,具体持股比例待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之评估结果出具后确定,详细情况将在后续进展公告中披露。
●本次增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化工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预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0%至25%之间,具体持股比例待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之评估结果出具后确定,详细情况将在后续进展公告中披露。
本次增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同意就本次增资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增资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尚需河南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1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50,000万元
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5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T284W91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三)关联关系
经查,金石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金石基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其他情况
金石基金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基金管理人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整体规模325亿元,主要围绕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六个领域进行投资。金石基金以服务国家制造业升级为核心宗旨,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新材料企业快速发展。
三、标的公司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河南平顶山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铎
注册资本:270,871.10万元整
成立时间:1996年12月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10000170000791G
(二)主营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化品经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等
(三)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同意就本次增资交易放弃优先认购权,且不参与本次增资。
(四)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2020年及2021年1-10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数据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2021年1-10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四、增资主要内容
(一)增资金额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化工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本次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基金预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20%至25%之间,具体持股比例待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之评估结果出具后确定,详细情况将在后续进展公告中披露。
(二)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拟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假设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4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评估值为准),以金石基金增资12亿元整计算,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以上股权结构是在假设条件下计算所得,增资完成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待标的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之评估结果出具后确定,详细情况将在后续进展公告中披露。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把握行业快速发展时机。本次增资完成后,将增强标的公司资本实力,增资资金主要投向尼龙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配套项目及产业链竞争力提升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将加快公司产业配套40万吨/年氢氨项目及相关产业链一体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尼龙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尼龙新材料基地,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河南省国资委批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7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14日在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董事巩国顺先生委托董事张电子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武俊安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1-07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1-07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1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 陈立伟 李哲睿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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