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格列吡嗪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具体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格列吡嗪片
剂型:片剂
规格: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内容:一致性评价申请,处方工艺有变更。
通知书编号:2021B04467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6693
申请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本品变更处方工艺、质量标准。原料药供应商为迪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品质量标准、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有效期为24个月。本品拟定商业化生产规模为200万片,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进行批量变更,请注意开展相应的研究及验证。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格列吡嗪片是第二代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对大多数Ⅱ型糖尿病患者有效,可使空腹及餐后血糖降低,糖化血红蛋白(HbA1c)下降1%-2%。其说明书适应症为:格列吡嗪用于辅助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格列吡嗪片是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版)甲类品种,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收载品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将具备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该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产品的市场销售,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为公司进行中的其他产品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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