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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 暨减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涌诚”)分别持有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生物”)6,076,136股、912,500股、456,25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6%、0.76%、0.38%。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3家企业均受自然人陈金霞女士控制,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44,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1年2月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44,88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20%。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自2021年8月19日至 2021年10月1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0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7,444,886股减至5,999,900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20%减至4.99991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1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出具的《关于东方生物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已累计减持股份2,00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 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成功申 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5%以上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要而进行的,实施主体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海祥禾、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444,75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54%减少至4.5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涌创铧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创”)、连云港涌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涌诚”)发来的《关于所持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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