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1年12月21日起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代码: 014373),修改基金合同相应内容,并更新基金合同其他条款。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具体修改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费率优惠活动延续适用。
新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率和赎回费率标准如下: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 2021年12月21日起生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合同其他条款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约定:“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6)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合同其他条款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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