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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临2021-06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表决两种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圣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董事张乃文、杨玉晴、徐兆军、解子胜、郭如东、王晨澜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曾玮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秦大刚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为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并采取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邵珺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悦达投资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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