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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1-089

  

  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9,367,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634%)的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汉虎”)和持有本公司股份926,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271%)的股东共青城汉虎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汉虎”)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20,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为一致行动人,两者的关联关系为: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中资融信汉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杨炜岚。在计算减持比例时,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汉虎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汉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汉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意向

  公司机构股东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承诺:对于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将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本企业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公司股票;并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珠海汉虎、共青城汉虎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合伙企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如届时适用的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减持当时适用的规定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1-08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张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董事、副总经理王兆君,监事毕毅君、童秋菊、李立永,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总经理张澎,持有本公司股份7,375,5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848%),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4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461%)。

  2.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系董事潘建辉配偶),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4,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3747%)、9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98%),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8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34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086%)。

  3.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持有本公司股份393,8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16%),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9%)。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兆君,持有本公司股份343,3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6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66%)。

  5.公司监事毕毅君、童秋菊、李立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749%)、133,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95%)、76,7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685%),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687%)、3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8%)、19,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1%)。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337,7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15%)、143,7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83%),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4%)、35,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21%)。

  7.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张澎,合计持有5%以上股东、董事潘建辉及其一致行动人侯健,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素荣,董事、副总经理王兆君,监事毕毅君、童秋菊、李立永,高级管理人员刘金树、刘兴民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股东童秋菊、毕毅君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股东张澎、潘建辉、侯健、王素荣、王兆君、李立永、刘金树、刘兴民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一)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澎、王兆君、王素荣、潘建辉、刘兴民、刘金树、李立永、毕毅君、童秋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就任时确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张澎、王兆君、王素荣、潘建辉、刘兴民、刘金树、李立永承诺:本人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或主要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1.自然人股东张澎的减持意向

  自然人股东张澎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自然人股东潘建辉、侯健的减持意向

  自然人股东潘建辉、侯健(二人为夫妻关系)承诺: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

  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计算减持比例时,潘建辉、侯健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本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且,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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