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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能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触发“金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在未来三个月内(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公司触发“金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金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2号文同意,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能转债”,债券代码“113545”。

  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股票自2021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金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3.559元/股),已触发“金能转债”的赎回条款。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金能转债”的议案》,由于 “金能转债”存续时间较短,相关募集资金已有支出安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金能转债”;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公司触发“金能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金能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能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三、公司相关人员交易“金能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金能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不存在交易“金能转债”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 报备文件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15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部分为全资孙公司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20,739.56万元保证担保。

  ● 担保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完成后,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968.9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开立34,775,452.38美元信用证,于2021年9月8日与农业银行签订编号为84040220210000065的《进口开证合同》。

  2021年8月6日,公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4100520210000743,担保期限自2021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号)。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号)。

  二、担保解除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2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信用证对应的进口押汇部分结清,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257,500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7,968.92万元。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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