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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78.4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注:“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12月2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78.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215Z0028号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华兴源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华兴源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7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转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华兴转债”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 本次会议债券登记日:2022年1月6日;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变更募投项目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3日   14点00分

  (三)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2年1月6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权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权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5、确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须提前向公司递交参会回执(详见附件二),参会回执递交的时间截止点为2022年1月7日16:3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 11:30 下午1:30 - 4:30

  (二)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10日下午15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三)。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2年1月7日下午15时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送达方式详见“五、其他事项(三)会议联系方式”)。

  表决票以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4、每一张“华兴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7、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000

  电话:(0512) 8816 8694

  传真:(0512) 8816 8971

  邮箱:dongmiban@hyc.cn

  联系人:朱辰、冯秀军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转债”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三: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华兴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华兴转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华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华兴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附件三: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华兴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年   月   日

  议案四: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持有人代表: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拟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华兴欧立通提供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一方面能够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资形式不会额外增加华兴欧立通的借款,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融资能力,符合华兴欧立通的实际发展需求,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除上诉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议案,请各位公司债券持有人及持有人代理人审议。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2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欧立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向华兴欧立通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兴欧立通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34,500.00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增资,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6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3日

  至2022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通行措施。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 – 11:30 下午1:30 - 4:3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公司证券部。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5000

  电话:(0512) 8816 8694

  传真:(0512) 8816 8971

  联系人:朱辰、冯秀军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变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拟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华兴欧立通增资,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注:“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半导体SIP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方式变更的内容

  华兴欧立通是本次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也是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根据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华兴欧立通2019年、2020年、2021和2022年累计实现的承诺净利润需不低于41,900万元。

  根据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区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与华兴欧立通承诺业绩,公司拟主要通过向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资金实际使用期限计算。拟提供借款金额合计为24,5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参考华兴欧立通的债务融资资金成本确定。

  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本次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定的“公司通过向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变更为“公司向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24,500万元,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华兴欧立通提供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一方面能够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增资形式不会额外增加华兴欧立通的借款,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融资能力,符合华兴欧立通的实际发展需求,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三)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兴欧立通的资产结构,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实现,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将在测算增资对华兴欧立通承诺业绩的影响时,将用于华兴欧立通募投项目建设的24,500万元增资款项模拟为银行贷款,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资金实际使用期限模拟计算资金使用费,以区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与华兴欧立通承诺业绩。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由公司向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华兴欧立通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华兴源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083,962.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元。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3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兴欧立通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兴源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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