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运营中心C栋5楼9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正军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对所有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刘毅先生、陈丽竹女士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淳国先生、张亚光先生、唐海涛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罗津泷先生、文汇锋先生、杨晓玲女士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余正军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波女士、贺图林先生、庞山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爱众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共五个议案)中,第1个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它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第2项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有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田原、龚星铭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龚星铭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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