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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上虞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提交书面申请及复工复产方案,经属地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子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开始陆续有序复工复产。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因疫情停产子公司应复尽复。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停产的基本情况

  受疫情影响,为全力配合政府防疫工作,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子公司于12月9日下午开始停止投料,逐步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受疫情影响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二、本次复工复产情况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的《上虞区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所有子公司均已提交书面申请及复工复产方案。经政府批准,上述子公司自2021年12月26日开始逐步复工复产。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因疫情停产子公司应复尽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复工复产协调会,根据上虞区目前向好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安排:

  1、公司复工复产要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在充分考虑安全、环保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逐步、稳步恢复正常生产。

  2、根据公司员工到岗、原材料及产品库存等情况,积极调整生产计划,尽快落实客户订单。

  3、保障防疫物资,组建疫情防控专项小组,在复工复产同时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做好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和公司正常运行。

  4、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自身经营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公司下属运输公司积极协助防疫部门做好运输保障,部分员工投身于抗疫志愿服务,配合并协助当地政府进行疫情信息排查与人员防控,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疫情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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