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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幼妃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受托管理人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 属于逐项表决的议案,议案 2.01 至 2.21 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2.15、2.18涉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海涛、王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侓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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