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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股东刘永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箭科技”)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永红女士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1,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69%。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股东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8日,刘永红女士自披露减持计划以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票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的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

  刘永红女士自2020年12月12日披露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天箭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31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1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永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刘永红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刘永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永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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