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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 时间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34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股东文开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文开福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9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

  截止2021年12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公司收到了股东文开福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

  减持价格区间:3.23元/股至3.45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12月28日,文开福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14,269,9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8%;累计轮候冻结的数量为360,482,182股。上述累计被冻结数量及累计轮候冻结的数量变动系被动减持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开福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文开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35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流”)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1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参与上述标的公司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电子信息集团作为潜在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上述标的公司股权在挂牌期内征集到意向方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信科工”),公司最终以成交价94,520万元将所持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新联化物流100%股权出售给和信科工,并于2021年12月28日与和信科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

  公司名称: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40214X

  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连占记

  注册资本:15,60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润滑油、燃料油、煤炭、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信设备、家具、初级农产品、电池的销售;集成电路、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器件、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电子电路、电子专用材料及其他电子元件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对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对外贸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船舶港口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仓储经营:环己酮、正丁醇、溶剂油【闭杯闪点≤60℃】、1,2-二甲苯。票据经营:环己酮、正丁醇、溶剂油【闭杯闪点≤60℃】、乙酸【含量>80%】、乙酸溶液【10%<含量≤80%】、甲醛、氢氧化钠、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2-丙醇、硫酸、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二氯甲烷、糠醛、丙酮、2-丁酮、甲苯、苯、1,2-二甲苯、1,4-二甲苯、甲醇、乙酸甲酯、石脑油;仓储经营(自有:不带有储存设施;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省公路局杜坞储运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和信科工的总资产为115,733.18万元,净资产为30,829.38万元。2020年和信科工营业收入为112,854.02万元,净利润为4,365.59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和信科工的总资产为69,845.15万元,净资产为32,911.73万元。当期营业收入为138,756.32万元,净利润为2,082.3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信息集团持有和信科工100%股权,和信科工系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和信科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新联化物流100%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权属状况、评估情况、定价依据、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等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94,52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亿肆仟伍佰贰拾万元整,其中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93,2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亿叁仟贰佰万元整;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32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该转让价款不包含转让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第三条  股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转让标的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实施股权交易。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乙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支付价款时,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

  2、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

  乙方对余款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的,可选择分期付款。首期价款(含履约保证金)应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30%,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其他几期款项均应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具体支付安排如下:乙方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首期价款与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51%;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首期价款与第二笔、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90%;本次股权转让剩余价款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后第3个工作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期间,以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并向甲方支付。

  3、甲、乙双方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当日,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就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提供《提前转款申请函》,约定并同意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后及时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或首期价款支付给甲方,并申明该等提前转款对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免责。乙方选择分期付款的,其余价款按照第四条第2.2款的约定执行。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乙方选择分期付款且已依约对剩余价款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的,在乙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即将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工商登记至乙方名下(以下简称“交割”);乙方在甲方办理期间应积极协助。

  5、乙方应于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的《交割完毕反馈函》提交给甲方。

  第五条  股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岗位、待遇等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变更。

  2、乙方承诺受让转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子公司股权,有利于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合力泰化工、新联化物流股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将产生一定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1年11月30日,与电子信息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54亿元。

  七、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1-136

  债券代码:149047        债券简称:20合力0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增资扩股

  引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7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挂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控股孙公司无锡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蓝沛”)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在挂牌期内征集到1位联合体投资方,即深圳蓝沛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位投资人(以下合称“投资方”)并签订《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方合计以40,169万元认购无锡蓝沛 17,773.8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蓝沛注册资本将由28,519.51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6,293.4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持股比例从51.79%降至31.91%股权;根据无锡蓝沛股东会决议、章程及深圳蓝沛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蓝和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8位投资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在无锡蓝沛所持表决权比例降至第二位,无锡蓝沛将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内,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结果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1295195R

  3、注册资本:28519.51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林涛

  5、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区华清创新园8号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17日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86.84%股权,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持股比例从51.79%降至31.91%。

  10、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462.29万元,负债总额53,087.97万元,净资产7,374.32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1,365.63万元,当期净利润-11,569.16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2,774.81万元,负债总额60,595.07万元,净资产2,179.74万元,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5,649.10万元,当期净利润-5,194.58万元 。

  二、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之一:无锡一村挚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一”)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5QWNHXR

  住所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909-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一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之二:无锡惠开正泽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二”)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2D25192

  住所地: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05-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惠开正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春雷)

  甲方之三:无锡蓝和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三”)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0TD987Q

  住所地: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涛

  甲方之四:无锡惠之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四”)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6EPNN5M

  住所地: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18-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惠之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周毅)

  甲方之五:井冈山芯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五”)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81MA3AE88G1T

  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市井财小镇内B-009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丹)

  甲方之六:无锡蓝沛合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之六”)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79W6R2L

  住所地: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继东

  甲方之七:江苏百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之七”)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6MA24YR0A5H

  住所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311号3号楼1208-05室

  法定代表人:林金随

  甲方之八:张介平(以下简称“甲方之八”)

  身份证号:320223************

  住址:江苏省无锡市************

  甲方之九:熊少明(以下简称“甲方之九”)

  身份证号:42050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甲方之十:上海熠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之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6443Q

  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12层B区JT3241室

  法定代表人:林金山

  乙方:无锡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无锡蓝沛”、“目标公司”或“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051295195R

  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华清创新园8号

  法定代表人:林涛

  1、 本次增资

  1.1增资方式

  甲方本次均以现金方式认缴乙方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乙方新增股份。

  1.2增资价格与增资款

  甲方本次合计以40,169万元认购目标公司 17,773.8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新增股份17,773.89万股。

  1.3本次增资前,目标公司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1.4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份结构如下表所示:

  

  2、增资款的支付

  2.1甲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投资申请保证金,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除投资申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本次增资部分价款外,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其余的增资款人民币(小写)¥353,617,760.00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叁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2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增资款和增资扩股协议以及交割完毕反馈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支付给乙方。

  2.3甲方未依约足额将增资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将甲方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投资申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赔偿或其他责任承担。

  3、工商变更手续

  3.1工商变更手续的办理

  在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全部增资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应负责办理关于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且目标公司应向甲方提交本次增资后的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公司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及公司章程;甲方应在目标公司提出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所需的资料。

  甲乙双方同意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交易服务费甲方已全额支付。

  3.2工商变更手续的完成

  如下手续的全部完成之日,为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增资所涉及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量、公司章程已经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了登记或备案手续,且工商登记机关向目标公司颁发了反映本次增资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其他足以证明目标公司已经完成关于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的文件。目标公司应负责办理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手续完成的证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的权利,持股比例从51.79%降至31.91%股权;根据无锡蓝沛股东会决议、章程及深圳蓝沛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蓝和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其他8位投资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在无锡蓝沛所持表决权比例降至第二位,无锡蓝沛将不再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内,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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