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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 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14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烈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且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5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7,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45.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4.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年产5万吨乙基胺、年产3万吨正丁基胺)”,项目建成后,将年产8万吨有机胺,其中:乙基胺5万吨,正丁基胺3万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8万吨,产品结构调整为“乙基胺5.5万吨,正丁基胺2.5万吨”。本次优化调整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项目已取得立项、环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实施主体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20,947.1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0,815.43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项目实际完成募集资金投入3,298.1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5.84%。

  (二)“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 优化产品结构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由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根据可研报告,原计划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建1套5万吨/年乙基胺装置,待一期建成后拆除现有1套3万吨/年乙基胺装置,原地新建3万吨/年正丁基胺装置。

  由于产品市场变化,加之大装置频繁开停车损耗大,不利于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计划的安排。公司对总体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期新建1套2.5万吨/年乙基胺装置,二期新建1套2.5万吨/年正丁基胺装置,原3万吨/年乙基胺装置不再拆除,而是通过APC改造(指先进过程控制系统改造),继续生产乙基胺产品。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8万吨,产品结构调整为“乙基胺5.5万吨,正丁基胺2.5万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2、调整前后经济效益比较情况

  

  注1:表中调整后数据为拟新建的2.5万吨乙基胺和2.5万吨正丁基胺二套装置所计算出的数值;

  注2:保留的原有3万吨乙基胺装置(参照新建乙基胺装置计算口径),年均销售收入为34,715.52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4,641.61万元。若按8万吨有机胺的口径统计,公司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98,015.3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12,911.85万元。

  三、“年产8万吨有机胺项目”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的原因

  (一)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化工原材料价格逐步上涨,乙基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延伸,乙基胺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预计后续正丁基胺与乙基胺的需求量会发生变化,在保持有机胺总产能8万吨/年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乙基胺的产能5000吨/年,同时减少正丁基胺的产能5000吨/年。

  (二)大装置频繁开停车损耗大,不利于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计划的安排。

  (三)原有的3万吨/年乙基胺生产线只进行APC改造和少量设备的更新,提高装置自动化率以及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同时减少项目建设投资费用。

  四、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审批的年产8万吨有机胺总产能不变,产品种类不变,单产品产能略有增减。通过优化调整产品结构,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整体提升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不变,仍为“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调整将节省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后,保留了现有3万吨/年乙基胺装置,预计项目总投资节省2,416.53万元。

  (四)本次调整不会增加募投项目的用地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可以在原项目用地范围内完成布置,不会增加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五)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保留了现有3万吨/年乙基胺装置,新建2.5万吨/年乙基胺装置已建成投产;新建2.5万吨/年正丁胺装置,预计在原计划的建设周期内完成项目建设。

  (六)本次项目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外部核准

  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已经取得了建德市经信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以及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环评补充说明报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了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其程序是合法、合规、有效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了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建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

  2、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该等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优化调整募投项目产品结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宜

  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1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8日

  至2022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人:张有忠、饶国成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梅城镇严东关路8号

  电话:0571-64141533

  传真:0571-64144048

  邮箱:zyz@chinaorganicchem.com

  邮政编码:311604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举手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其程序是合法、合规、有效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及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了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工程师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工程师陈云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云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云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云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陈云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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