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喻黎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黎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胡水椟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独立董事对喻黎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喻黎黎女士简历。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喻黎黎,女,198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分析师;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喻黎黎女士持有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万股,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00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12月25日发出。
2、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提议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喻黎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连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黎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长胡水椟先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一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喻黎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喻黎黎女士简历
喻黎黎,女,1982年 11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投资分析师;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喻黎黎女士持有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万股,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300万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9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众泰,证券代码:000980),于2021年12月28日、12月29日、12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2、2021年9月28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9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3、2021年11月9日上午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1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4、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07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5、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2,027,671,288股增至5,069,178,220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年12月15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5,069,178,220股。
6、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金华中院《民事裁定书》,金华中院裁定确认众泰汽车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7)。
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收到永康法院《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确认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8)。
2021年12月27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江南制造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1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7、2021年12月29日,黄继宏与江苏深商、深圳市万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驰投资”)、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同人”)、深圳市力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驰投资”)、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签署了《委托协议书》,约定自签署之日起36个月内,江苏深商、万驰投资、众富同人、力驰投资、国民数字、叶长青、金贞淑将其持有的合计24.22%的众泰汽车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继宏行使,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无变更为黄继宏。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0)。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9、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0、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1、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上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5、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6、《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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