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00 股票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孝先生
6、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387,481,8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56,667,000股)的比例为59.0074%。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95,262,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963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92,219,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0435%;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7人,代表股份22,012,5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5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蒋浩律师、黄三元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福建南平太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在关联股东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126,750,099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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