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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上午在公司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0-073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4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调整,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变更后具体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1年12月22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3,567,134.96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净额为1,083,443,074.92元(含利息收入)。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 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 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投资对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品种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理财品种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与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银行借款。

  5、 实施方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组织财务中心及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6、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对象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14.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汇报总经理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6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杰美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至2021-073)。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9:3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联系人:张羽晗

  4、联系电话:0755-33300868

  5、传    真:0755-36993152

  6、电子邮箱:ir@jamepda.com

  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01。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8”,投票简称为“杰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14日18:00之前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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