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6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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