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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连宗敏女士、连松育先生、高薇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9)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卉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情参见2021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核销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

  公司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本次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年限较长、多次催收无果或债务人已无法联系,经公司全力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或是已经被法院裁定为失信企业,追回款项概率低且成本高。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1,667,886.72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55,961.72元,减少公司当期利润11,925.00元;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影响利润数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公司实际控制人连宗敏女士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

  上述事项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于2021年12 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月19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注: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嘉里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议案(2)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1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 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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