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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1-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金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尊公司”、“现有股东”)、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勤”、“标的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公司拟支付现金对金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汇勤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汇勤65%股权,金尊公司持有深圳汇勤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交易”)。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就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估值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本次增资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公司与现有股东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协商确定的增资价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有权国资管理单位审批以及现有股东、标的公司上级有权单位审批,取得前述审批通过后,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方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现有股东基本情况

  金尊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729553366,法定代表人为白玉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610及160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管理、计算机数据处理、会务策划、礼仪策划、园林绿化(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公司查询,金尊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与公司及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深圳汇勤新增的注册资本,该等新增注册资本占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65%。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汇勤成立于2001年3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7148006B,法定代表人为许勇,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61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是:物业服务、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会务策划、礼仪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由异地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行申办);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餐饮服务。

  金尊公司持有深圳汇勤100%股权。深圳汇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深圳汇勤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深圳汇勤主要为以招商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客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建筑面积约222万平方米,业态以办公类物业为主。

  3、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深圳汇勤2020年、2021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该等数据尚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标的公司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汇勤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将聘请评估机构就标的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估值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本次增资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公司与现有股东协商确定。

  五、签订的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现有股东:深圳市金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增资价格

  本次增资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单位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公司与现有股东协商确定。

  2、增资交割

  标的公司应当在收到投资人支付的全额增资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

  3、过渡期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润,由投资人和现有股东按届时持股比例共享。

  4、合同的生效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有权国资管理单位审批以及现有股东、标的公司上级有权单位审批,取得前述审批通过后,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方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汇勤整体运作管理规范,符合公司收并购战略方向。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金融类物管业务影响力,扩大公司物业业务规模。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尚待标的公司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分析具体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有权国资管理单位审批以及现有股东、标的公司上级有权单位审批,取得前述审批通过后,增资协议、股东协议方生效,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公司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深圳市汇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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