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伟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鉴于吴伟锋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伟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吴伟锋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志平先生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于2021年12月29日向公司提请在2022年1月10日将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补选李焰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名李焰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焰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由于李焰文先生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网络课程培训,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焰文先生已经承诺参加上交所最新一期科创板网络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培训记录证明。李焰文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李焰文先生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张志平先生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增加临时提案《关于补选李焰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焰文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拟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焰文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李焰文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李焰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焰文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任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教师;1993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8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广东上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所长;2021年11月至今,任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司法鉴定人等多种执业资格,是广东省财政厅、科技厅、东莞市财政局财务专家库成员。
李焰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志平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4.63%股份的股东张志平先生,在2021年12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依据股东张志平先生《关于向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申请》,提请将《关于补选李焰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2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年1月1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和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补选李焰文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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