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见习记者 杨 洁
202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有关工作,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事实上,自2020年4月份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管理经验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开展试点相关工作。2021年6月21日,首批9单基础设施REITs产品挂牌上市,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REITs市场正式建立。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基础设施REITs是搞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性,降低投融资风险和地方债务负担。
粤开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罗志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阶段推动基础设施REITs发展具有多方面意义:在投资者层面,基础设施REITs降低了公众投资者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门槛,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在原始权益人层面,基础设施REITs的发行,有助于原始权益人盘活存量资产,缩短资金回收周期,解决融资需求;在基础设施行业发展层面,发行REITs能为行业发展引入活水,形成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的良性循环;在金融市场层面,REITs增加了金融市场产品的多样性,提升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在宏观经济层面,REITs有助于化解城投债务风险,推进国家重大战略、新型基础设施项目。
《通知》明确,对各类申报项目,没有名额限制、地域区别,只要符合条件、质量过硬,即可申报推荐。
“对项目申报的条件,重‘质量’、轻‘地域’有两重含义。”罗志恒表示,一方面,体现项目申报公平公正,要求各地在申报时对央企、地方国企、民企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本地和外埠企业公平对待。另一方面,回归市场化融资的本源。基础设施REITs作为一种市场化融资手段,项目质量决定了投资收益率,决定了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在刘向东看来,稳定基础设施投资是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但传统的基建土地抵押等融资模式已难以保障项目融资的可持续性,需要采取更加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因而各类融资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就要加大证券化融资力度、提高项目投资力度。
《通知》要求,对已发行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要加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定期调度回收资金是否及时使用、是否投入到原始权益人承诺的新项目建设,以及使用方式是否为资本金注入等情况,督导项目原始权益人切实履行承诺;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举有助于督促发行人用好回收资金,尽快投入到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好稳投资的重要作用。”罗志恒分析称,一方面,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凸显,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基建发力稳增长的必要性上升。房地产投资快速下滑,消费和制造业投资恢复较为缓慢;另一方面,随着项目审批加快,缺项目状况有所缓解,对资金端的需求上升。在其他资金来源受限的情况下,基础设施REITs有望成为基建重要的长期增量资金来源。
“为防风险,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有效投资,避免形成烂尾。同时要发挥投资托底经济增长的作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振基建和经济韧性,为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提供融资支撑。”刘向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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