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肖龙洋应支付的第三期股权回购款89,798.78元和加速到期的第四、第五、第六期股权回购款329,396.34元,以及相关利息、违约金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普环保”)股权回购方练马林、阳显财、肖龙洋(以下统称“被告方”)在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多次催告下仍未能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第二、第三期股权回购款。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对上述被告方依法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1-070)。
在公司与肖龙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诉讼过程中,公司增加了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肖龙洋支付第四、第五、第六期股权回购款合计329,396.34元。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肖龙洋诉讼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肖龙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89,798.78元;
2、肖龙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截至 2021年7月10日的违约金331.16元,并支付自2021年7月11日起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按0.01%/日的标准,以82,789.45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11日起计算至2021年11月16日止;以7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17日起计算至2021年12月20日止);
3、肖龙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10,959.3元;
4、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27元,由公司负担2,600元,肖龙洋负担1,227元;诉讼保全费962元,由肖龙洋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本案件诉讼过程中,肖龙洋向公司支付了第三期股权回购款82,789.45元和已到期的第四期部分回购款20,000元,法院对公司要求肖龙洋支付加速到期的第四、第五、第六期股权回购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因本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1-075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账户被冻结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孟繁鼎利用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为其关联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情况进行披露,是基于保障全体股东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本身的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
● 公司认为上述担保无法律效力,将委托律师处理本次因违规担保而产生的诉讼及账户冻结事宜,并积极采用法律手段,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对子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持股50.0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具体如下:
注:除上述两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外,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为正常。
公司发现上述银行账户冻结后,立即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并于2021年12月30日从调兵山市人民法院现场取得两份民事裁定书【(2021)辽1281财保27号、(2021)辽1281财保29号】,因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作为诉讼被申请人之一,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红旗支行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导致上述账户被冻结。除已发现的诉前财产保全行为外,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暂未收到相关应诉通知书,涉案相关案情有待法院最终认定。
在公司多次询问下,孟繁鼎于2021年12月31日向公司提供了担保合同扫描件,其印章真实性尚需验证。根据合同内容显示,孟繁鼎在未获得公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为其控制的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孟繁鼎持股60%)和其关联方控制的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孟繁鼎的兄弟孟繁茂持股99%)提供违规担保,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合同1》和《保证合同2》
1、 保证人: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2、 借款人: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债权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
4、保证的主债权数额:人民币225,760,000元及利息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债权人借用的贷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等。
7、保证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提前收贷之日起计算。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保证人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保证合同3》
1、 保证人: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借款人: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
3、 债权人: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支行
4、保证的主债权数额:人民币195,000,000元及利息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债权人借用的贷款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等。
7、保证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提前收贷之日起计算。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保证人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本次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的银行账户被相关方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所冻结,该事项预计会给子公司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深入调查相关事实,并要求孟繁鼎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以最快速度解冻银行账户,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外担保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孟繁鼎以其作为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法定代表人身份私自与借款银行签署上述担保合同,且在办理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手续时,未告知公司,未履行公司规定的上报及审批程序,未经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有效决议,亦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认为该担保无法律效力,属于孟繁鼎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将委托律师处理本次因孟繁鼎违规无效担保而产生的一切法律事务,如果孟繁鼎不能及时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权力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认为以上担保事项是未履行公司任何审议程序的违规担保,属于孟繁鼎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律效力。公司本次对孟繁鼎利用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为其关联公司提供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情况进行披露,是基于保障全体股东知情权,并不表示公司对担保事项本身的真实有效、合法合规性及其行为进行认可或追认。公司将积极采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