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韩志伟先生、覃新均为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志伟先生、覃新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74,400股、17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537%、0.0345%。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12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韩志伟先生、覃新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期间如下: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注:表格中的减持比例系以公司目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的。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韩志伟先生和覃新先生作出承诺如下: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韩志伟先生、覃新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在减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委托理财期限:6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共计人民币6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6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7,443.84元,本金及收益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到账,并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4)。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人民币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69,958,50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0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通过增资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资金投向: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本产品协议项下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产品收益的最终表现与AU99.99合约收盘价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使用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9)。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