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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1月17日14: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0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2.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40人

  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27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2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013.0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2,773.95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2,270.62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家数:20家

  审计收费:2,324.60万元

  立信中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2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东松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科云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晓霞

  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中科云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聘任事项与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另公司亦与立信中联进行了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中联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立信中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拟聘任立信中联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03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7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2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2年1月14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检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传真:010-83050986    邮政编码:100070

  邮箱地址:qinjian04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请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6

  2.投票简称:云网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上午9:15(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如委托人对议案内容未做明确意见表示,受托人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0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爱清先生,非独立董事兼内部审计负责人沈洪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爱清先生,董事兼内部审计负责人沈洪秀先生均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吴爱清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2021年10月9日,沈洪秀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将于2022年1月2日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洪秀先生未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吴爱清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在减持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了相关减持进展情况。

  2.沈洪秀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吴爱清先生因操作失误造成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8,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违规卖出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该次违规减持行为发生后,公司以此为鉴,督促相关人员加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培训范围及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遵守规定,规范操作,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3.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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