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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吸收合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已由“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盘江控股”)”变更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盘江煤电”)”。

  ● 控股股东之股东变更: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盘江煤电之股东,已由单一股东“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贵州省国资委”,持股比例100%)”变更为“贵州省国资委(持股比例95.924%)和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控集团,持股比例4.076%)”。

  ● 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盘江煤电,实际控制人仍为贵州省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盘江控股吸收合并原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的补充公告》。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知,经贵州省国资委批准,盘江控股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吸收合并原盘江煤电。同时,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已由“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盘江煤电已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2021年12月30日,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国资委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工[2020]286号),贵州省国资委将所持盘江煤电国有股权(国家资本)的10%,一次性无偿划转至金控集团持有并进行专户管理。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盘江煤电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盘江煤电股东变更登记后,其现有股东为贵州省国资委(机关法人登记证:11520000755376508W,出资959239.54万元,持股比例95.924%)和金控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MA6DPB9703,出资40760.46万元,持股比例4.076%)。

  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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