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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8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15,519股,占公司总股本108,286,500股的比例0.66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77元/股,最低价为25.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63,584.1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原指派支彩琴、王传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郎海红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签字注册会计师支彩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即将连续满五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号),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容诚的其他工作安排,容诚指派合伙人潘汝彬接替支彩琴,郭晶晶、王兴毓接替王传文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报审计与内控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1年度财报审计与内控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潘汝彬(项目合伙人)、郭晶晶(项目总监)、王兴毓(项目负责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郎海红。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潘汝彬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二)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郭晶晶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王兴毓,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及大型集团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王兴毓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伟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15,124,581.61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上述获得的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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