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4.8577%减少至33.857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王丹、喻信辉和喻慧玲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250,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577%。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1月11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862,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6,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7股)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4股)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表中指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1月11日)的股东持股情况。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