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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7日 (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31日。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符合审议条件,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本次会议需审议的提案是: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2、审议《关于增补赵会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2021年1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提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2、本次提案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安排公司股票停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时间和地点

  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月6日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2022年1月7日9:00~14: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0号院骏豪中央公园广场A1座10层1004室。

  (二)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1、电话:010-65009170,联系人:王泽佳、洪丹丹。

  2、传真:010-65001540。

  (四)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2”,投票简称为“欢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02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下限为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3%,最高成交价为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5,6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17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5,455,70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863,926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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