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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久转债”回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2-005

  转债代码:113519        转债简称:长久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3519

  ● 转债简称:长久转债

  ● 回售价格:100.2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2年1月21日

  ● 回售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长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长久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长久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长久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1.5%,计算天数为67天(2021年11月7日至2022年1月12日),利息为100*1.5%*67/365=0.28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28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2日期间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再发布两次回售提示公告,并在回售实施期间(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发布一次回售提示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19”,转债简称为“长久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9日。

  (四)回售价格:100.28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长久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2年1月21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长久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长久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长久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它

  “长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长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7355969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久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议的议案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久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452,140张,占债券登记日公司本期未偿还总数的6.49%。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452,14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

  三、见证律师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秀芳、陈念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久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久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路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闫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秀芳、陈念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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