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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当选董事参加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吴仕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内容:鉴于各位董事已充分知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为尽快完成对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豁免董事会会议组织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董事会通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吴仕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仕明先生、赵锐女士、王海先生。其中吴仕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丁重辉女士。其中穆培林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姜哲铭先生、穆培林女士、吴仕明先生。其中姜哲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姜哲铭先生、穆培林女士、王海先生。其中姜哲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穆培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审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裴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张嘉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政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政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当选监事参加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张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内容:鉴于各位监事已充分知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为尽快完成对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豁免监事会会议组织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监事会通知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同意选举张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2年0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吴仕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仕明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0)。

  二、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仕明先生、赵锐女士、王海先生。其中吴仕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丁重辉女士。其中穆培林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姜哲铭先生、穆培林女士、吴仕明先生。其中姜哲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姜哲铭先生、穆培林女士、王海先生。其中姜哲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穆培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0)。

  三、 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选举张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颖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0)。

  四、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裴燕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国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张嘉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0)。裴燕彬先生、张嘉翃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五、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政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政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见附件。

  六、 聘任审计部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颖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颖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040)。

  七、 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张捷女士、张娜女士、苏德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王小青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公司在此向换届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简历

  附件:简历

  1、 裴燕彬先生简历

  裴燕彬,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1993年6月至1994年6月,任石景山医院临床医生; 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北京联合执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3月,任美中互利医疗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希森美康医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广州惠祺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

  截至目前,裴燕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 张嘉翃先生简历

  张嘉翃,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张嘉翃1995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专业,获硕士学位。1996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中航技国际工贸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仰德思特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5年,先后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市场总监。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嘉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32,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孙政芳女士简历

  孙政芳,女,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员;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员;2021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政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林、韩晶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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