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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郏静洪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0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到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2年公司预计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年度总金额为223.3亿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任董事或高管职务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任董事或高管职务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0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月10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2022年公司预计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营山西锻造厂、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SINO IRON PTY LTD.、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钦州大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重工(洛阳)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年度预计总金额为2,233,000万元。

  本次议案的表决,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任董事或高管职务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003,997万元,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8,008,458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名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住 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法定代表人:蒋乔

  注册资本:33,983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5年10月03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焦炭、金属制品制造、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等。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578,395万元;净资产:545,9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9,339万元;净利润:4,913万元。

  (2)名称: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439,884.615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1月23日

  主营业务:从事金属矿产方面的大宗贸易业务,主要贸易品种有铌产品、铁矿石、有色金属、钢铁等。此外,公司还投资了巴西矿冶公司、秘鲁邦巴斯铜矿、艾芬豪矿业、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860,505万元;净资产:696,3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67,341万元;净利润:-85,360万元。

  (3)名称: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

  法定代表人:胡建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6日

  主营业务:销售黑色、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矿石、原材料;航空零配备件、电子火控配套件等。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34,856万元;净资产:5,7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7,892万元;净利润:1,959万元。

  (4)名称: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江阴市昌达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罗元东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31日

  主营业务:从事锻造钢球和轧制钢球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1,775万元;净资产:6,0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001万元;净利润:-155.66万元。

  (5)名称: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住 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301-04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30,0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主营业务:铁矿石贸易、有色金属贸易、矿山投资。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964,801万元;净资产:217,5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767,138万元;净利润:142,440万元。

  (6)名称: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A807/808/809房间

  法定代表人:曾晨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5日

  主营业务:矿山专用设备及其备件的批发、佣金代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5,116万元;净资产:3,4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945万元;净利润:629万元。

  (7)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433,941.929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6日

  主营业务:重型成套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矿用机械类产品、隧道掘进机械设备、铸锻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机械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014,873万元;净资产:777,8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8,676万元;净利润23,913万元。

  (8)名称:国营山西锻造厂

  住 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庄里村

  法定代表人:黄志恒

  注册资本:8,853.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9日

  主营业务:制造锻件、板簧、模具、汽车前桥、本企业经营中串换的载重汽车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经销:钢材、轧材、锻材、钢管、煤炭、铁合金、废钢、机械零部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汽车及配件、挂车、二手车、汽车用品。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7,524万元;净资产:-3,5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695万元;净利润:-75万元。

  (9)名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江阴市滨江东路297号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3日

  主营业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允许投资性公司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国家限制的除外);供热、废钢铁的供应及金属冶炼压力加工技术咨询服务;仓储(危险品除外)。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666,232万元、净资产:2,663,171 万元、营业收入:10,459万元、净利润:282,378万元。

  (10)名称:SINO IRON PTY LTD.

  住 所:45 St Georges Terrace, Perth, WA 6000, Australia

  注册资本:2,844.1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2 月 16 日

  主营业务:中澳铁矿项目生产及出口精矿粉。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733,712万美元;净资产:-529,090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266,661万美元;净利润:117,030万美元。

  (11)名称: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731-7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31日

  主营业务:煤炭的批发;钢铁、金属材料、铁矿石、焦炭、矿产品、金属制品、冶金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电力销售。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424,704万元;净资产:120,93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90,415万元;净利润:46,011万元。

  (12)名称:钦州大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行政信息中心口岸联检大楼6楼611室

  法定代表人:韦英明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国内商品贸易,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矿产技术开发;铁合金、富锰渣、生铁生产及销售。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59,042万元;净资产:-3,9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7,106万元;净利润:5,252万元。

  (13)名称: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乔文存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23日

  主营业务:甲级机械行业、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电力行业、建筑行业、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咨询,安全评价,节能评估,压力管道设计(凭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矿山、冶金、建材、煤炭、能源、有色、环保、电力、化工、自动控制行业的工程技术开发、工程总承包、成果转让、技术培训、工程技术咨询;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上述范围内境外工程总承包、工程勘探、咨询、设计和监理;成套设备、材料进出口业务和对外派遣本公司境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建筑工程建立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管理服务。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63,480万元;净资产:25,1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580万元;净利润:-2,151万元。

  (14)名称: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

  法定代表人:崔传海

  注册资本:76,161.759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05月26日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锰、铬产品冶炼,化工产品加工,本公司的磁选铁渣、电炉冶炼渣、灰渣、化工尾渣、化工废液的再生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金属及化工产品的检验分析;(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生产)普通货运;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耐火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窑炉、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劳务派遣;金属结构加工;冶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80,000万元;净资产:97,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0,000万元;净利润:6,000万元。

  (15)名称: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住 所:香港中环添美道一号中信大厦三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5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2年03月25日

  主营业务:特钢、能源、房地产。

  2021年6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80,411百万元;净资产:154,055百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729百万元;净利润:7,680百万元。(以上单位为港币)

  (16)名称:中信重工(洛阳)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乔文存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6日

  主营业务: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设计、咨询;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工程总承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工程的运营管理及施工。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73,825万元;净资产:-16,07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83万元;净利润:-1,812万元。

  (17)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 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245,688.923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28日

  主营业务: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环保设备、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家用电器、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制造、加工、销售;环保工程;工程机械研究、开发、试验,自研产品及配件销售;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销售。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6,487,428万元;净资产:5,384,6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86,821万元;净利润702,497万元。

  (18)名称: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中路 149 号甲二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张铭杰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8日

  主营业务:钢管、金属制品、特殊钢钢坯、金属材料的销售,电力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

  2021年9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406,449万元;净资产:259,2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35,394万元;净利润:-66,317万元。

  (19)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企业,代码:00267)

  住 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381,710百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1985年01月08日

  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制造以及其他行业。

  2021年6月末财务数据,总资产:10,230,358百万元;净资产:1,108,896百万元;收入总计:352,921百万元;净利润:58,689百万元。(以上单位为港币)

  2、关联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70,05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465,0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副总裁谢文新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66,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江阴兴澄马科托钢球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钱刚先生在过去的12个月内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66,8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85,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泰富资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2,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8,5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国营山西锻造厂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SINO IRON PTY LTD.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合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75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2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钦州大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重工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0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7,5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6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中信重工(洛阳)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王文金先生担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5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海勇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136,000万元。该公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其他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33,500万元。该公司经营和效益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采购产品、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提供劳务、服务;接受劳务、服务,年度预计总金额为2,233,000万元。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价格参照时,以实际成本加成一定比例商定协议价格,加成比例不高于成本价的20%,与非关联方一致。

  3、公司将根据年度内实际经营需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的额度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结算和付款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4、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结算方式等参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且交易的产品,在质量、成本、服务上均能达到公司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的进行,双方互惠互利,并不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事前认可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核实,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各方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实,公司与各关联人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总额与全年预计总金额有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并表范围发生变化、市场波动、公司内部经营策略调整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核实,我们认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交易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服务均符合各方的标准要求,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也对公司经营、财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利益。此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事项审议程序合理,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05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主持人:钱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规则和《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14:45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1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深圳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上述两项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大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杜鹤

  (2)联系电话:0510-80673288

  (3)传 真:0510-86196690

  (4)电子邮箱:zxtgdm@citicsteel.com

  (5)邮政编码:214400

  6、会期及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注:请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8】”,投票简称为“中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上午9:15—下午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2-004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及融资成本,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了存款、综合授信、结算等其他金融业务。2021年3月22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拟调整在中信银行的存款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一年内有效。

  因中信银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在中信银行存贷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关系董事钱刚先生、郭文亮先生、栾真军先生、郭家骅先生、李国忠先生、王文金先生因在公司控股股东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担任董事或高管职务而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20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于2007年4月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中信银行最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3、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75,111.61亿元,负债总额69,511.23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44,733.07亿元,净资产5,600.38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1,947.3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89.8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568.63亿元。

  截止到2021年09月30日,中信银行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78,930.15亿元,负债总额72,595.23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47,504.05亿元,净资产6,334.92亿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551.9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417.5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25.81亿元。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65.37%的股权,为中信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信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实,中信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履约能力

  中信银行经营和效益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中信银行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货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中信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中信银行的存款遵循存取自由原则,存款形式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

  (2)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信银行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中信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保函、即期结售汇、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等利率参考国际市场同业拆借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同币种贷款利率。

  (4)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下的其他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费用上限,亦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3、结算服务

  (1)中信银行根据公司的需求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中信银行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服务

  (1)中信银行将根据公司的需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中信银行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中信银行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3)公司与中信银行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5、本次交易限额及有效期

  存款服务: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由于结算等原因导致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中信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导致存款超额的款项划转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商业银行账户。

  综合授信服务:中信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亿元。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情况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上述交易在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的一年内有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中信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中信银行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无重大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中信银行已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中信银行存款余额 2.91亿元,贷款余额16.98亿元,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包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外,公司与中信银行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跃、侯德根、朱正洪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与中信银行发生的金融关联业务,是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为公司及其他各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障作用,中信银行资信良好,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是中国全国性商业银行之一,主要股东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结算等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上述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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