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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监事何巧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何巧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88,9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78%。何巧玲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8%。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何巧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何巧玲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2,088,9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期权行权获得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68%。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本公告日(不含)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巧玲女士作为公司监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巧玲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何巧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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