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初3347号之一。现将该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二、 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被告深圳道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德昌厚地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德昌凌辉矿业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公司于2022年1月5日以各方拟协商解决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291,800元,现减半收取145,900元,由公司负担,多收部分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回。
三、 本次公告的撤销诉讼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进展系公司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存在不利影响,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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