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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03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王秉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在任的股东代表监事刘青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胡贵田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4:30在公司梅桥厂区5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详见2022年1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02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梅桥工厂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文祥先生主持,受疫情反复影响,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刘欢女士因工作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田林女士出席了会议;总裁汪伟东先生,副总裁周陈先生、叶鸣琦先生、汪东敏先生,财务总监姚利群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精控股”)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告知函》,奇精控股自2021年7月16日起放弃其所持有的公司43,824,70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因此,上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宏川先生、龙梓滔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2-004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补选完成

  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补选王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秉先生与在任的股东代表监事刘青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胡贵田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为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王秉先生简历:

  王秉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宁波网兴物流有限公司职员,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春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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