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审批额度内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2021年12月8日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于2021年12月24日刊登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签署了《最高保证额合同》,为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盐城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3月2日
3、住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168号3-7幢,9-17幢(28)
4、法定代表人:严永辉
5、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核心装置的制造;一般危化品经营:酚醛树脂、甲醇、煤焦油、苯酚。(此住所仅为办公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结构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盐城清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盐城清新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盐城清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签署《最高保证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亭湖支行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及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额度: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8,000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1,009.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505.8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最高保证额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对其控股子公司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供水”)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融资总额7,600万元,提供差额补足方式的担保,期限5年。本次担保新永供水股东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永供水6%股权)由于绵阳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无法对新永供水提供担保,新永供水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永供水38%股权)为新永供水本次融资事项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8月6日
3、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永兴镇永安路26号
4、法定代表人:文用平
5、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销售,供水设施的安装与维修,水暖器材及建筑材料的销售,承担灌排工程及供水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勘察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关系:国润水务持有新永供水56.00000%股权,张德藩持有其12.00923%股权,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00000%股权,李勇持有其4.94333%股权,王蜀蓉持有其4.19605%股权,刘永富持有其3.07028%股权,何正忠持有其2.04685%股权,彭明伟持有其2.04685%股权,党吉琼持有其2.0000%股权,石映红持有其1.53514%股权,雍成斌持有其1.53514%股权,高尔生持有其1.02343%股权,纪淑芬持有其1.02343%股权,游洪持有其1.02343%股权,蒋学军持有其0.52343%股权,邓红兵持有其0.51171%股权,王会君持有其0.51171%股权。
新永供水为清新环境全资子公司国润水务的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9、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新永供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差额补足协议》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签订的CD46HZ2112273112号《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国润水务为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绵阳市新永供水有限公司)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负债务的未偿部分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责任。
1、担保额度:差额补足范围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到期应付而未支付部分,包括不限于应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2、担保方式:新永供水为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国润水务为新永供水融资租赁合同所负债务的未偿部分承担连带的差额补足责任;
3、担保期限:5年。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影响
国润水务为其控股子公司新永供水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国润水务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8,609.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6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7,505.8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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