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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8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行A股股票自2022年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32号文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青岛银行”“本行”或“公司”)向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青岛银行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1月11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A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A股总股本2,746,655,02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823,996,506股,发行价格为3.2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A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A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青岛银行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823,996,506股。本次A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A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A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青岛银行原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3.20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本次A股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A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原A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有A股总量为2,746,655,020股,截至A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年1月11日,R+5日),原A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781,754,230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23,996,506股的94.87%,认购金额为2,501,613,536.00元。

  2、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R日)收市,青岛银行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2,746,655,020股,截至A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22年1月11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781,754,230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501,613,536.00元,占本次A股可配股份总数823,996,506股的94.87%,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

  3、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A股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2年1月13日,R+7日)即为A股配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A股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A股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售2.846204股。本次A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12月30日(R-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行股票自2022年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联系人:吕岚、吕真真

  联系电话:0532-6860 2189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3699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4、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901 3837

  5、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4 0820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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