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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秉承“员工是我们的事业合伙人”核心价值观,让员工成为公司合伙人,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在公司中能实现自我价值,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公司董事长马刚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马刚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再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因公司董事长马刚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监事刘侃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因监事会主席焦万江先生、监事刘侃先生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2-00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过民主讨论,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秉承了“员工是我们的事业合伙人”的核心价值观,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意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事项尚须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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