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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50,000,000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7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3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购买了“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次认购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回本金2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06.26万元,产品本金及收益已经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7号”《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5,2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4.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008,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91,248,188.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产品说明

  上述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使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建设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受托方建设银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5.36%,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结构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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