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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16日收到董事长许金新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许金新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许金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许金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要求的情形,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许金新先生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将继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任职之日止。

  许金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许金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补选胡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胡磊先生简历

  胡磊,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经济师。历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中心法务部经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防控管理部经理、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因公司董事长许金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副董事长张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胡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补选胡磊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2022年2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8日

  至2022年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山东华鹏证券部,邮政编码:264309。

  3、会议联系人:孙冬冬

  4、电话/传真:0631-7379496

  5、邮箱:hp577@huapeng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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