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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 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通过 环境保护验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20,880.9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7,868.12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2日《招股说明书》)。

  2020年,项目建成年产碳酸钾1.2万吨及其他联产品产能,并于2020年12月通过环保先行验收,使公司碳酸钾、碳酸氢钾综合年产能达到7.7万吨;该募投项目通过2021年的持续实施,经2021年12月初步验收,形成新增年产碳酸钾0.8万吨及其他联产产品,公司碳酸钾、碳酸氢钾综合年产能达到8.5万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应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本次自主验收,公司委托杭州经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伦科技”)承担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经伦科技及时成立项目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了该项目的环境监测数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情况等,出具验收检测报告。公司结合验收检测报告,按法定程序出具了《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二、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公司年产2.5万吨碳酸钾和1.5万吨碳酸氢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原则通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标志着公司碳酸钾综合(含碳酸氢钾折合)年产能由2020年的7.7万吨提高到2021年末的8.5万吨,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提供了产能支撑。后续公司将不断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环保工作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充分发挥其产能优势,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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