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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 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并抄送给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689.12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显示技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择期召开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

  (二)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华女士主持。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689.12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显示技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3,689.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并支付部分发行费用。2022年1月4日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26.24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526.24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同时,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62.88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62.88万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689.12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已在《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已作出安排,且不存在本次拟置换金额大于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金额的情形。

  3、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SZAA2000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联合光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联合光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联合光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5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示技术”)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显示技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募投项目“新型显示和智能穿戴产品智造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使用过程中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显示技术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显示技术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显示技术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显示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同意注册,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23,781股及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事宜,公司的总股本由225,560,616股增加至264,784,39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5,560,616元增加至人民币264,784,397元。

  2022年1月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修改。鉴于此,现对《公司章程》中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修改条款的前后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次修订内容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7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于2022年1月17日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7,5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223,781股,发行价格为12.1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999,987.9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845,142.2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154,845.67元。2021年12月1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SZAA2035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联合光电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偿还银行贷款”实施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公司《创业板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偿还银行贷款7,5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该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注:截至2022年1月17日,拟注销账户余额257.25万元,余额包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银行的利息收入。银行的利息收入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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